應納稅額=計稅價格×稅率(如果低于國稅總局頒布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(guī)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) 。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(jīng)銷
商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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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(yōu)惠政策)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,不包括增值稅稅款(稅率17%)。因為機動車銷售專用發(fā)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,所以在計征車輛購置稅稅額時,必須先將17%的增值稅剔除。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(nèi)購置規(guī)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,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。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:應納稅額=計稅價格×稅率(如果低于國稅總局頒布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(guī)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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